銘傳大學藝術中心
銘傳大學藝術中心
銘傳大學重視科技、管理與人性,在創辦人包德明博士及校長李銓博士之卓越領導下,本校重視全人教育,尤其重視道德教育及人文藝術素養。民國九十年,李校長指示,在校園內成立藝術中心,由陳德昭教授及黃建森教授負責籌劃,並由溫子先主任領導建築系團隊執行空間規劃與設計工作。民國九十一年三月,本校建校四十五週年校慶日,桃園校區及台北校區藝術中心正式成立,在創辦人及校長剪綵之後,開幕首展呈現在嘉賓及師生眼前。 本中心之設立,揭示三大宗旨: 1. 推動校園藝術文化發展,提升學生藝術素養。 2. 扮演藝術文化教育宣導及展示角色,創備美好藝術空間。 3. 促進校園與社區互動 ,讓藝術走入社區,讓民眾親近大學。
地點
桃園市大同村德明路5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