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幾位最著名的普普藝術家,都從擔任美國 1950 年代廣告業裡的「狂人」(Mad men)起家,這絕非偶然。年輕藝術家需要賺錢謀生,另一方面,這些早期職場生涯裡的經驗,也磨鍊出他們得以在幾小時內完成一幅藝術畫作的能力,奠定日後的風格成就。普普藝術不僅是對商品市場視覺意象的強力回應-通常也帶有諷刺意味-也反映出十分誘人的廣告圖像技巧。
李奇登斯坦一開始在職場裡擔任商業繪圖師和設計師,先後任職過電器產品公司、鋼鐵公司、宴會服務公司和一家百貨公司。克萊斯‧歐登柏格一開始為殺蟲劑廣告畫昆蟲;埃德‧魯沙在加州從事商業繪畫。安迪‧沃荷在一家女性製鞋廠擔任廣告繪師,公認為紐約最厲害的插畫家。詹姆斯‧羅森奎斯特在史特勞斯廣告公司(Strauss Sign Corporation)擔任時代廣場的廣告看板畫家, 1958 年的一本產業雜誌將他譽為「百老匯的頭號畫家」(Broadway's Biggest Painter)。普普雕塑家克里莎同樣對時代廣場極為心儀,也試圖取得時代廣場商標畫師的工作,卻沒有成功。同時期在倫敦,普普藝術家彼得‧布雷克也一樣是平面設計師。一個不約而同的明顯特徵是,這時期的藝術家對於嘲諷付錢給他們的產業都顯得樂此不疲。
詹姆士.羅森奎斯在紐約市繪製廣告刊版 1960
早在 1956 年 4 月,美國的諷刺雜誌《瘋狂》(MAD)就惡搞了萬寶路香菸在 1954 年以粗獷的牛仔風格重新打造極為轟動的品牌形象。萬寶路是數以百萬計癮君子的愛菸,其中也包括幾位新興普普藝術家;過不了多久,香菸和它獨樹一幟的品牌塑造方式,也毫無例外地被吸納為普普藝術的代表意象。例如普普藝術家湯姆‧衛塞爾曼在 1960 年代後期創作的一系列畫作《嘴唇》(Mouth),後來發展成《吸菸者》(Smoker)系列。這些畫裡微開的雙唇叼著香菸,嘴唇塗上鮮艷的口紅-性意味再直接不過。正如廣告界所通曉的事實:有性,就好賣。
普普藝術在還沒被藝評家正式定義前,就已經以商業藝術的形式存在。普普藝術是商業藝術,而「廣告狂人」多半也是普普藝術家。即便到了 1980 年代,沃荷仍然聲稱:「我仍然是一名商業藝術家。我過去一直都是商業藝術家。」
本文節錄自大雁文化.原點出版書籍《普普藝術,有故事:100 個有梗怪咖 & 酷藝術,為什麼讀廣告、學設計、玩時尚、做藝術,一定要認識它?》,更多精彩內容請見實體出版書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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